因工作原因,本博曾接触过多家有志于海外推广的企业或组织;这些企业或组织不分大小、企业性质(公司、政府或非盈利机构),几乎所有负责人都把广告和新闻稿放在首位——接触Agency或招标时不外乎要求提供美国主流媒体(包括户外广告)刊登广告的详细报价、新闻稿发稿报价或者公关整合报价(package rate);进一步接洽后或者开始运营时,则以广告的创意、质量、投放和新闻稿投放效果为主要聚焦点——只要Agency能提供基于平均水准的文案和创意以及过得去的数字和报告,则基本搞定。许多企业家或海外营销负责人普遍认为:海外市场营销,主要障碍在于语言和渠道,Agency只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即可,至于是否了解自己的产品、是否对公司文化和业务有很好的理解和认同,是否有统一的精神气质和价值理念,乃至是否能够在战略层面上针对品牌建构和故事打造发表高屋建瓴的专业意见,则不在考虑之列,甚至不被认为是Agency该做的事情。“我付钱,你发稿;我不需要了解你的意见,发不了稿上不了头条,我找别家”,基本上是这样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现状:
